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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报告

作者:安琦亚诺     来源:转载    时间:2017-12-23 19:35    浏览:

【聚焦】十八大以来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报告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中国近现代职业教育150年的发展为我们留下了职业教育要关注弱势群体、面向平民大众的优良传统,也因此形成了其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独特地位、显著作用和类型特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对职业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指示中的这一论述,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脉相承,进一步强调了职业教育的发展要面向社会大众,要让民众对职业教育改革成果有更多获得感,要通过职业教育不断满足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加大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的意义 
       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奠基者黄炎培先生给职业教育下了这样的定义:“用教育方法, 使人人依其个性,获得生活的供给,发展其能力,同时尽其对群之义务,此种教育名曰职业教育。”[1]他将“为平民谋幸福”列为“办职业教育须下三大决心”之首,即职业教育“本身是平民化,是为解决平民生计而产生出来的”[2]。在黄炎培等人的大力倡导下,几十年间,中华职教社发展了一批短期的职业补习班,开办了多所职工补习学校;还在1926年至1937年间,联合中华教育改进社、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等团体,试办了江苏昆山徐公桥农村改进实验区等近30个农村职业教育试验点[3],为“不能久学之青年”①提供一定程度的教育训练以改变他们自身困苦的生活状况。
100年前,我国职业教育先行者们孜孜以求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明确了重心在民众,在直接为民众谋利益的职业教育服务面向。当前,我国职业教育的生源大多数来自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家庭收入普遍较低,教育支付能力相对较弱。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并顺利完成学业,将为贫困学生铺设接受职业教育之路、提供谋生之技。但是,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相对落后,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职业教育更是其中的薄弱环节。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指明了加大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的方向与方法。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农村职业教育基础能力;通过对口支援的方式,深化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加强农业职业学校和涉农专业建设,提高农村职业教育支撑现代农业发展能力;坚持农科教结合,努力培育新型农民;加大经费投入,建立稳定、长效的保障机制,进一步促进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为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学生的人生出彩提供更广阔的舞台。

二、我国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基础 
       分析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变化,首先要明确发展的工作基础。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在总则中就明确提出,国家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积极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国家投入、民间投入、社会捐资以及收取学费等多渠道的筹措机制,为拓宽农村职业教育经费来源予以法律保障。2002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农村和西部地区职业教育是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农村和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2005年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把消除贫困作为职业教育功能定位之一,提出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的政策要求。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我国农村地区职业教育主要在四个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帮助数千万农民工融入城市
       从2003年开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开始成为农村职业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2003年12月,国务院下发《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2004年2月,教育部在成都召开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验交流会,并印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2004年3月,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启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就业前培训。2009年阳光工程由偏重服务城市发展向注重支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转变。200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推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2011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提出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计划开展各类农民和农民工培训8000万人次。

(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培养了一批新型农民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历史任务,提出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的目标任务。为此,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和技术推广成为这一时期农村职业教育政策的主要目标。《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要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为促进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的顺利实施,国家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实施“百万中专生计划”。农业部于2005年启动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依托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和农业中等职业学校,用10年时间为农村培养100万名具有中专学历的农村实用型人才。二是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2006年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以村为基本实施单元,按照“围绕主导产业、培训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发展‘一村一品’”的要求,对务农农民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三是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农业部于2008年在全国11个省启动1万名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试点工作,根据农民意愿,着重在五大产业开展培训,并对学员进行三年跟踪服务,着力培养造就一批现代农民企业家。此外,有关高等农业院校、农业职业院校等机构也对农民开展各种针对性强的短期实用技术培训,深受农民欢迎。

(三)重点建设县级职教中心提升了农村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对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尤其是在县级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对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推进措施并投入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助力各地的一大批县级职教中心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实力和水平显著提升。2004年,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发挥县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的龙头作用”,并统筹安排资金,重点扶持中西部地区县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的建设。2005年6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在陕西宝鸡召开全国县级职教中心改革与发展座谈会。教育部部长周济在会上强调:“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要求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要做好谋划职业教育发展这篇文章,就要集中力量抓好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使之更好地承担起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两大历史性任务。”2005年,国务院开始将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纳入正式议事日程。9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强县级职教中心、示范性职业院校和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10月28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规定:“每个县(市、区)都要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教中心”。2007年3月13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劳动保障部联合出台《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2005-2010年)》,要求“重点支持以招收农村学生为主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县级职教中心和职业学校。”《规划》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涉及项目学校2781所,其中县级职教中心1244所,中等职业学校1537所,中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其中1000所左右县级职教中心(或县级职业学校)和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四)逐步建立起中职资助政策体系提升了职教吸引力
       新世纪以来,国家对农村采取了一系列惠民扶持政策。在职业教育领域,建立健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作出了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的部署。2006年《关于对中等职业教育家庭贫困学生开展资助工作的意见》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初步形成了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文件要求在“十一五”期间安排专项经费40亿元,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1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当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由此,国家通过一系列助学金政策进一步完善了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制度,扩大了资助覆盖面,提高了资助强度,逐步建立起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措施为辅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对新世纪以来我国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与工作举措进行梳理发现:在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益凸显的情况下,国家有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改善人民生活角度出发,将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升农村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劳动力农业生产能力和转移就业能力作为解决“城乡差距”问题的重要环节。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为新农村建设培养了一批实用人才,为城镇化发展输送了大批劳动力,提升了农村地区职业教育的办学基础条件,建立了保障贫困人口求学的资助体系,为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吸引力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大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的政策举措与特征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小康社会。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发展一直牵挂着总书记的心。2012年12月29日,十八大刚刚结束一个多月,新当选党的总书记的习近平就到河北阜平专程考察扶贫开发工作。五年来,习总书记走遍了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在深入的调研中一步步形成并深化。

       找准“穷根”,对症下药。“要紧紧扭住教育这个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再穷不能穷教育,再穷不能穷孩子”[4],“要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提高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就业能力,……打开孩子们通过学习成长、青壮年通过多渠道就业改变命运的扎实通道”[5],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对通过教育扶贫方式,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问题作出重要指示。五年来,国家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的重要思想,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促进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国家的顶层设计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发展职业教育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并在第六章第十六节专门阐述了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及实施途径,纲要还明确提出实施民族教育发展工程,要求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启动内地中职班,为新时期支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2013年1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对口支援机制,鼓励东部地区职业院校(集团)对口支援贫困地区职业院校”。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2015年6 月,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指出“引导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治本之举”。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要求“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东西部职教资源对接……鼓励东部地区职教集团和职业院校对口支援或指导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建设”。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加大职业教育脱贫力度”,强调要“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让贫困地区每个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综合来看,这一时期国家在农村职业教育前期发展的基础上,一是将支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明确提出要加大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并在系列文件中予以深入部署;二是将结构调整、资源对接作为加大支持力度的主要方面,意在不断提升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三是将加大支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作为实现扶贫开发的主要抓手,通过提升这些地区职教质量,让贫困人口掌握一技之长,最终实现脱贫致富。

(二)有关部门的工作举措
       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相关部委落实国家要求,大力支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

       2012年10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侧重于农村学生和涉农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逐步调整涉农专业学生和贫困家庭学生。该政策还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共建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支持鼓励试验区在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找到现代农村职业教育制度建设突破口,为全国农村职业教育提供经验模式,探索完善农村职业教育国家制度。2013年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决定利用五年时间,创建300个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重点面向13个粮食主产省、21个重点市和800个产粮大县,600个大城市郊区和蔬菜优势产区,办好一批农业职业学校和涉农专业,截至2016年已有165个县参与示范县创建活动。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后,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6部门共同颁发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围绕加快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各部门共同实施了一系列项目,协同服务国家扶贫战略。2016年12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强调“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职业院校面向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从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实际举措来看,一是进一步加大投入,扩大助学范围,并重点向民族地区倾斜;二是通过省部共建试验区的方式,探索农村职业教育体制改革路径;三是在建设县级职教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保障农村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持续提升;四是多部门联合加强扶贫培训。这些有关部门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促进了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

(三)政策的主要特征
       梳理国家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教发展的政策,可以发现这样几个主要特征:

       一是政策方向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引导。十八大以来的每一项大力支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教发展方面的重要政策出台,都以国家推动扶贫攻坚的重大战略为根本依据,充分体现职业教育扶贫工作服务国家扶贫重大战略的立足点,及时回应国家与民族发展的重大诉求,突出职业教育服务民生改善的基本功能和作用。

       二是政策之间坚持发展的延续性。从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强调“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再到明确“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从提出“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到强调“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再到明确培养“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职业院校面向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等等,国家大力支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教发展方面的政策之间既注重延续,又注重适应时代要求,不断丰富内涵,拓展外延,体现发展和创新。

       三是政策落实强调多方协调联动。职业教育较强的跨界性特点,决定了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多方协调联动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大力支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教发展领域的重大政策规定中,多数政策都是由多部门联合出台,始终强调发挥政府各部门统筹作用,协调各部门行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四、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大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所取得的成效
       五年来,党中央打出一系列“组合拳”,补齐教育发展的突出“短板”。国家在实施普惠性政策的同时,采取一系列特殊的政策措施,加大了对农村、贫困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指导和支持下,近些年来我国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发展规模“逆市上扬”
       我国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在2005年扩招政策刺激下,实现了快速增长,但在2009年受学龄人口减少等因素影响出现下滑。中等职业学校(机构)(不含技工学校)招生数从2005年的5372922人[6]下降至2015年的4798174人[7],降幅为10.70%,其中招收的初中毕业生数从2005年的5090379人[8]下降至2015年的4273824人[9],降幅为16.04%。在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总体下滑的趋势下,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却实现逆增长。中等职业学校(机构)(不含技工学校)农林牧渔类招生数从2005年的210063人[10]上升至2015年的343258人[11],增幅为63.41%,其中招收的初中毕业生数从2005年的189905人[12]上升至2015年的222786人[13],增幅为17.31%,见表1。同时,技工学校招生数在这一时期保持了小幅增长,可农村户口学生的招生规模却实现大幅增长。技工学校招生数从2005年的1183693人[14]上升至2014年的1244065人[15],增幅为5.10%,其中农业户口学生从2005年的760442人[16]上升至2014年的927241人[17],增幅为21.93%,增幅高于总体水平。

(二)免学费政策保障贫困学生人人就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公平,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五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免学费和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健全,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12年秋季起国家扩大了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助学金制度,使绝大部分学生能够享受免学费政策,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助学金资助。中职免学费、助学金分别覆盖超过90%和40%的学生,高职奖学金、助学金分别覆盖近30%和25%以上学生。我国职业教育免学费和资助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有效防止了低收入和经济困难家庭因子女上学费用致贫和返贫现象。每年有近300万家庭通过职业教育实现了拥有第一代大学生的梦想,为这些家庭子女职场成功、人生出彩提供了更多机会,促进了家庭稳定脱贫和高质量脱贫,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

(三)对口支援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注入活力
       地区差距问题是一个历史的问题,也是一个现实的问题,还是一个发展中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指出:“区域发展不平衡有经济规律作用的因素,但区域差距过大也是个需要重视的政治问题”。他在2016年银川召开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指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是我们国家特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国家在编制“十二五”社会发展项目规划中大力加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将支持西藏、新疆、四省藏区职业教育作为重点领域优先保障。中央财政投入资金12.87亿元,支持南疆地区中职学校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发展西藏和四省藏区职业教育,积极推动东部支援西部、城市支持农村因地制宜发展职业教育。教育部深入贯彻国家对口支援工作精神,发挥东部职业院校优势大力推进职教援疆援藏。2015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南疆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全覆盖工作方案》,要求承担对口援助南疆的北京等10省市要将南疆所有职业院校全部纳入对口支援范围。2016年,教育部安排部署援疆省市结对帮扶南疆职业学校,南疆50所受援职业学校(含3所兵团院校)和10省市124所托管、支援院校签订了对口支援协议。在此基础上,自治区区内25所示范和优质职业学校又与南疆职业学校建立了帮扶关系。2014年,上海—喀什职业教育联盟成立。上海14所中高职院校与对口支援的喀什地区职校结成“二对一”帮扶关系,对当地急需的10个专业进行精准援建。

(四)贫困地区学生毕业质量大幅提升
       在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显著提高,其主要标志就是毕业生质量的大幅提升。数据显示: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机构)(不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总数从2005年的3491921人[18]上升至2015年的4732654人[19],增幅为35.53%,其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生数从2005年的1864778人[20]上升至2015年的3813336人[21],增幅为104.49%。中等职业学校(机构)(不含技工学校)农林牧渔类毕业生数从2005年的173862人[22]上升至2015年的538412人[23],增幅为209.68%,增幅高于总体水平,其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生数从2005年的89301人[24]上升至2015年的396586人[25],增幅为344.10%,增幅高于总体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机构)(不含技工学校)农林牧渔类毕业生数占其毕业生总数比例呈现出提高趋势,2015年比例较2005年比例提高6.40%。农林牧渔类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生数占毕业生总数比例呈现上升趋势,2015年比例较2005年比例上升22.30%。技工学校培训社会人员结业人数从2005年的2701429人[26]上升至2014年的3722944人[27],增幅为37.81%,其中农村劳动者人数从2005年的481611人[28]上升至2014年的936692人[29],增幅为94.49%,增幅高于总体水平。经技工学校培训结业农村劳动者占结业人员总数比例呈现出提高趋势,2014年比例较2005年比例提高7.33%。

五、我国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展望
 
(一)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
       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实现快速发展,得益于国家和地方的大力支持。未来一个时期,实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水平再上新台阶,需要国家和地方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在政策支持方面:一是要坚持公平、共享的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提出的实现中国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等目标和理念,深刻反映出国家决策层对公正、共享理念的认同与坚守。对于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政策而言,坚持公正与共享理念、坚持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有助于破解城乡二元教育结构,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确保教育对象对职业教育的平等、自由与公平地参与。二是促进政策的系统化建设。实现政策层次的系统化,在宏观政策指引下,要多研制中观和微观的政策举措;实现政策类别的系统化,既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建设,也需要加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技能扶贫等方面的政策建设;还要加强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政策与城市职业教育政策的统筹性与整合性。三是保障政策的有效施行。建立良好的政策执行目标责任制,健全政策执行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加大政策的宣传,动员和吸引社会资源参与和支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同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要以有效的方式对执行过程进行评估与检查,及时发现与诊断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从投入支持角度:一是要坚持倾斜。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使用,应坚持向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向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倾斜。二是要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职业教育免学费和资助政策全覆盖。三是要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使用规范安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从项目支持角度:要按照《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启动实施职教圆梦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强化对口支援,继续在四省藏区推行“9+3”中职免费教育模式。不断推进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特色化发展,提高吸引力。

(二)提高农村地区职业教育服务农业现代化能力
       党的十八大提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实现“四化同步”发展,农业现代化是短板,是弱项。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必须大力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民。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国县级人民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得到落实,通过国家级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的实施,农村地区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显著提高,为大规模培养新型农民,服务农业现代化打下了基础。未来一个时期还需要围绕县域职业教育存在的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构不尽合理,质量有待提高,办学条件薄弱,体制机制不畅等困难问题,进一步探索如何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的能力,不断提升教育培养精准度,不断加强与农业产业链发展紧密结合、满足农民需求的教育供给,推进涉农专业现代化,深化农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发挥以县级职教中心为代表的农业院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人才培养和农业技术创新推广网络。

(三)推动民族地区职业教育走特色发展道路
       职业教育是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新增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渠道,是增加群众收入的重要来源和加快脱贫步伐的重要保证。多年来,有关部门通过加大投入改善民族地区职业院校办学条件,通过对口支援办起了一批高质量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建设了一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示范专业点。职业教育正在逐渐成为少数民族地区孩子改变命运的一条可行之路。但需要正视的是,投入不足,整体水平低,产教融合欠缺,市场发育不足,观念落后等因素依然困扰着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促进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实现新发展,需要帮助其走特色化发展道路,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不同的地域特色,不同的服务需求,合作开办民族传统绘画、服装制作、旅游服务与管理、种植养殖技术、医药技术等具地方特色的专业项目,贴近实际办职业教育,传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四)加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精准扶贫效果
       中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可人均收入还排在世界第80位左右,国内仍然有4000多万贫困人民连吃喝等基本生活都成问题。未来一个时期,脱贫仍是举国上下一场必须要打赢的攻坚战。“精准”更成为脱贫之举成败的关键。职业教育“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的社会责任与使命定位,使其与扶贫工作紧密相连,是一种能更好地提升贫困人口改善自我生存状况以及抵御贫困脆弱性能力的有效、直接的扶贫方式。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水平,促进职业教育更充分更均衡地发展,让职业教育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展更大更好的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好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学校;着力建设一批服务扶贫开发工作领域的高水平职业学校;深入开展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完善协作内容、模式和机制,加快落实扶贫工作目标。
 
(作者:张祺午,房巍,郝卓君,原文刊于《职业技术教育》 2017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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