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健康职业学院“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系列活动四
——《关于党章修改内容的学习》
“党章”作为党的纲领和组织章程,是全党在政治上和思想上一致,在组织上和行动上统一的重要依据和保证。十九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对党章作出的第八次修改。据统计,共修改107处,其中总纲部分修改58处,条文部分修改49处。4月20日,我院组织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对党章的修改内容统一学习,院长助理、学工处处长刘琰做了题为《十九大关于党章修改内容的学习》的报告。
刘处长指出,这次对党章作出的最重要的修改,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进党章。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增加了新内容、重新定义了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其中尤以党的建设作出的修改更为丰富。在党的领导中特别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党的纪律方面,对党的建设的总要求是把纪律上升到非常重要的层面。原来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现在调整为“政治建设”,这个摆在第一位,并强调要加强反腐败斗争。另外,对纪律处分程序也作了新规定。相应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也有所调整和进一步明确。
张曙光书记做总结发言,强调中共十九大根据新形式新任务对党章进行修改,把党的十九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更好的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有利于党章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张书记号召我院党员干部会后要认真研读,勤于思考,提高政治定力和工作水平。